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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操居《魏书》第一,为何刘备孙权却在《蜀书》《吴书》屈居第二
谈及三国,世人常说“魏蜀吴”,而非“吴蜀魏”或“蜀吴魏”。翻开《三国志》也能看到,《魏书》位居首册,接着是《蜀书》,最后才是《吴书》。这显然受到了曹魏正统观的影响。
奇怪的是,曹操生前未曾称帝,却位列《魏书》第一;而已经建国称帝的刘备、孙权,却在《蜀书》《吴书》中屈居第二。难道,这也是因为曹魏正统观的影响吗?
上图_ 曹操(155年-220年)
一、《三国志》所见正统观
陈寿作《三国志》时,的确尊魏为正统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首先,陈寿把蜀汉国号改了。刘备乃至整个蜀汉政权,从未说过他们建立的国家叫做“蜀”。刘备自云于“建安二十六年”建国,是为“继承汉室”,故其国号仍为“汉”。
这是刘备集团名义上的正统,但被陈寿给“否决”了。因为他生活在西晋年间,要为当朝统治者考虑。须知,西晋之位得于曹魏,而曹魏之位又得于东汉。因此,如果蜀汉以“汉”为国号,那便分润了东汉王朝的部分正统。这样的话,便显得曹魏得位不正;“上梁不正下梁歪”,曹魏若得位不正,西晋也就“歪”了。
上图_ 刘备(161年-223年)
无奈之下,陈寿只好改“汉”为“蜀”,甚至用“先主”来代称“汉昭烈帝”。这是他招致后人攻讦的一个重要“槽点”,翻开《三国志集解》就能看到,不少学者对陈寿此举都颇有微词。
金元时期有大儒郝经,先“喷”为敬:“晋平阳侯相陈寿,故汉吏也,汉亡仕晋,作《三国志》,以曹氏继汉,而不与昭烈,称之曰蜀,鄙为偏霸僭伪。于是统体不正,大义不明,紊其纲维,故称号论议,皆失其正。”
除此之外,《三国志》所见体例、称呼、纪年等细节,皆能看到曹魏政权的正统性。
比如,曹魏皇帝为帝王世纪,但吴蜀皇帝却只是传记;又如,三书皆以曹魏年号为标准,刘禅登基后,便以“魏黄初四年”纪年;还有上文提到的称谓,曹操为魏武帝、曹丕为魏文帝,而后又有明帝、少帝;反观吴蜀两国,却只有先主、后主、吴主、三少主等等。
上图_ 孙权题跋像
那么,刘备、孙权分别在《蜀书》《吴书》中位居第二,是否可以理解为:他们要为曹魏正统观“让路”呢?
窃以为,这两件事或许有些小关联,但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。
理由很简单,陈寿若真想让孙刘给曹氏让位,干脆合三书为一体,将吴蜀两国人物统统编入《魏书》里面算了。到那时,刘备、孙权可为一诸侯,列为传记;至于他们麾下诸多臣子,便不论地位高低与否,须统统附在各自主公的传记下。
但陈寿并没有这么做,他所著《魏书》《蜀书》《吴书》,乃是独立成书,彼此之间其实是并列关系。
上图_ 《三国志》,二十四史之一,是由西晋史学家陈寿所著
二、陈寿的良苦用心
历史上,《三国志》在成书后的数百年内,一直以《魏志》《蜀志》《吴志》的面目示人。
成书于五代时的《旧唐书》,便将《魏书》与《蜀书》《吴书》分别列入了“正史类”与“编年类”中。这种分法虽然不妥,却也证明了三家史书的确独立存在,互不影响。
直到宋真宗咸平六年(1003年),三书合为《三国志》,才有了后面的《魏书》、《蜀书》以及《吴书》的排列顺序。理由也很简单,曹魏政权毕竟占据中原之土,实力最为强大,还是通过“禅让”完成嬗代的。
这并非是陈寿的用意。实际上,他的良苦用心,便体现在三书的并列上。
要知道,碍于司马氏的统治地位,陈寿不得不尊曹魏为正统;但对于曹、刘、孙三家帝王,他仍是采取了统一的编排方式和体例。《先主传》《吴主传》虽名为传记,但其体例与内容,却是对标《武帝纪》而存在的。
上图_ 黄巾起义
更加重要的是,刘备、孙权之所以在《蜀书》《吴书》中“屈居”第二,也是为了“服务”陈寿三书并列的逻辑。观《三国志》叙事,可知它起于黄巾起义,接着是诸侯割据一方、群雄逐鹿中原,而后三分天下,终至西晋一统。
魏、蜀、吴三国,皆是从汉末乱世发家,进而建立国祚。先有曹操,后有曹魏政权;先有刘二牧,后有蜀汉政权;先有孙破虏讨逆,后有东吴政权。在陈寿的叙事“大纲”下,魏、蜀、吴三家之正统,皆源自于东汉(见下图)。
由此可见,若刘备、孙权直接位于《蜀书》《吴书》第一,那蜀、吴两国的建国道路,便与东汉王朝直接割裂开了。若真如此,岂不恰好证实了蜀、吴两国得位不正?
上图_ 在陈寿的叙事“大纲”下,魏、蜀、吴三家
三、刘二牧何以在刘备之前?
三书之中,蜀国比较特殊,需要单独说明。
众所周知,曹丕承袭曹操爵位、孙权继承父兄基业,可唯有刘备与刘璋,是敌对关系。后者对于前者而言,算是“驱除人物”。
什么是“驱除人物”?
见于《新唐书·陈子昂传》:“凡大人初制天下,必有凶乱叛逆之人为我驱除,以明天诛。”总之,帝王在建国道路中解决掉的对手,都可以统称为“驱除人物”。如窦建德之于李渊、陈友谅之于朱元璋。
观魏吴两国,袁绍、袁术、吕布等人,是曹魏的“驱除人物”,刘繇、士燮是孙吴的“驱除人物”,他们虽然在《魏书》《吴书》中名列前茅,却无法高于帝王;反观刘焉、刘璋父子,身为“驱除人物”,竟然在刘备之上。是以,难免会有人觉得这样安排不合理。
上图_ 魏书
卢弼《三国志集解》引《史通·编次篇》曰:“陈胜、项藉见编于高祖之后,隗嚣、孙述不列于光武之前,而陈寿《蜀书》首标二牧,次列先主,以继焉、璋,岂以蜀是伪朝,遂乃不遵恒例?”
那么,陈寿是故意给刘备“上眼药”吗?
显然不是。上文已经提到,这样安排可证明蜀汉政权来源的合法性。此外,不妨再看看陈寿在《三国志·刘二牧传》中的点评:“昔魏豹闻许负之言则纳薄姬於室,刘歆见图谶之文则名字改易,终於不免其身,而庆锺二主。此则神明不可虚要,天命不可妄冀,必然之验也。”
这里提到的典故,名为“庆钟二主”。秦末大乱,许负为薄姬相面,称其子(汉文帝刘恒)将来能做皇帝,魏豹闻言,便纳薄姬为妾;西汉末年,又有刘歆听信谶语“刘秀发兵捕不道”,遂更名为刘秀。
上图_ 东汉光武帝刘秀(公元前5年1月15日-57年3月29日),字文叔
结果,魏豹横死、刘歆自杀。至于当初那两条“预言”,虽然成真,却并没有应验在这两个“冒牌货”身上。有意思的是,刘焉与他们二人有着相同经历。
据《三国志·刘焉传》记载:“侍中广汉董扶私谓焉曰:‘京师将乱,益州分野有天子气。’焉闻扶言,意更在益州。”
这般看来,陈寿引“庆钟二主”之典,不仅讽刺了刘焉、刘璋父子“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”的丑态,更是暗指“天命”终究归于蜀汉。所谓“益州天子气”,即是应验在了刘备身上。
如此看来,身为西晋臣子的陈寿,能做到这一步,已是他能为故国尽到的最大努力了。
作者:瀛洲海客校正/编辑:莉莉丝
参考资料:《三国志》《三国志集解》《“<三国志>多回护”说辨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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